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(湖北省电化教育馆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8-06 09:47:32

    根据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》(鄂人社函〔2018〕159号)的要求,为认真做好2018年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(湖北省电化教育馆)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,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  一、面试原则

    1.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选人用人原则;

    2.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,分类面试,侧重专业知识(或综合能力);

    二、面试的内容及方法

    此次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计划组织协调能力、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、自我情绪控制、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、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。重点测试考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报考岗位实际问题所需的能力。

   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形式,分值比例各占50%。

    (一)面试试题

    l.结构化面试主要测查综合分析、沟通协调及专业知识与能力等,分数占比为50%。

    2.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,分数占比为50%。

    (二)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当场打分。

    (三)面试答题时间为40分钟,其中:结构化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;专业测试时间为30分钟。

    三、面试抽签

   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分为二组,提前30分钟(两组考生均在面试当天8:00前)入闱,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。侯考室(考务组)负责人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地点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    四、面试程序

    (一)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,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,当场拆封;

    (二)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;

    (三)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,计时员开始记时;

    (四)每道题答题剩余1分钟时,记分员作出提示;规定答题时间结束,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;

    (五)考生答题结束后,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;

    (六)各考官评分结束后,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(保留小数点后2位),当场公布,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。具体形式采用隔位报分,考生交替返场听分、签字。

     五、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

   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,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。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(含80分),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。

    六、面试时间、地点

    面试定于2018年8月17日(周五)进行,场次具体安排如下:

    08:30--10:00  第一场:新闻编辑岗位

    10:30--12:00  第二场:程序员岗位

    面试地点:湖北省科教大厦B座15楼。

    七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

    (一)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,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。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、饰品进入考场,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    (二)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,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,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。

    (三)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,视为自愿放弃。

    (四)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。除规定的用品外,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、手机、录音笔等任何储存、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,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。否则,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    (五)候考期间,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,如有特殊情况,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,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,方可短时间离开且应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。否则,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    (六)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。面试期间,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,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,否则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    (七)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。每题回答完后,考生应报告 “答题完毕”。面试成绩宣布后,应签名确认。

    (八)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,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。

    (九)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,遵守面试纪律。在指定的地点候考,按指定的路线行进。不许大声喧哗,严禁吸烟,保持安静,不得干扰他人。

    (十)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无理取闹,辱骂、威胁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。

    (十一)面试结束后,到指定地点候分,不得带走试题。分数公布之后,离开面试地点,不得返回考场。考生未听清考题时,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,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。面试中,可作记录。面试后,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。

    八、违纪违规处理

   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35号令)执行。

    九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

   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(湖北省电化教育馆)网站“湖北教育信息网”(http://www.e21.cn)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,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。

    政策咨询电话:

    027-87815319

    监督举报电话:

    027-87816636

    附件:《面试考生名单》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(湖北省电化教育馆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7月27日